新入职公司会计,试用期三个月,入职一个月后让我考试,若公司以考试不合格为由辞退我,这合法吗?

我入职新公司会计一个多月了,试用期三个月,面试时已经陈述了我好几年没有干过了,业务需要熟悉,简历上也有写明情况,面试官表明这个不是问题,入职后会有人教。可是入职一个多月一直没有安排我太多会计的工作,昨天突然给我一个份试卷让我做,如果公司以考试不合格为由辞退我,这是否合法实?有没有补偿?

当然合法!试用期,不只是你试用公司,同时也是公司试用你,双方同等试用的,试用期期间,公司觉得你不合适,一个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就够了。如果你考试不合格,公司也完全有理由结束试用,并且付你公资让你走人。这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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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7
如果公司这么做,真的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因为毕竟你还处于试用期阶段,再这个阶段你没有什么很好的掌握权,你明确说的毕业后有一段时间没干过了不熟悉业务,但是公司也招聘了你,这点从法律上来说不存在什么问题,虽说逻辑性不通。然后你说的不怎么安排财务类的工作给你做,这点是由公司安排的,不能说明什么,至于说一个月考试,这个也能说明是公司在试用期间的一种考核手段,如果考核不通过公司是有理由说你不合格,这点我最后只能给你建议,虽说看起来你有不满觉得不服,但是如果劳动仲裁话,你是赢不了的,至少赢面不大,因为道理都在公司一边,你只有多看书多像领导财务同事请教,好好应对这次考试,同时我也想说如果公司是太刁难话何不如再找一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7
这个是可以辞退的,因为在试用期期间,你要是达不到公司要求,而且是每个员工都一样的话,你考试不合格也算是试用期内的考评,是可以辞退你的,这个是合法的
第3个回答  2020-05-17
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不予转正,辞退员工是合法的,这个体现了企业的用工自主权。
第4个回答  2020-05-17
合法,你可以查看你签的劳动合同,里面对试用期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有明确的约定,甲方达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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