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办案件一共多长?

如题所述

从刑事拘留的第一天开始到法院作出判决是一个痛苦而又漫长的过程,具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触犯的罪名、在犯罪组织中的作用、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程度等因素决定。关于我国刑法、刑诉法对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25
派出所和公安局是一回事,就是指拘留逮捕的时间期限,一般而言拘留逮捕后侦查是两个月,但是如果案情复杂难以侦查完结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复杂的团伙犯罪、流串作案等等的,可以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延长2个月;再不能侦查完结的,如果所犯之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可以申请延长2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是大案子的话最多的侦查时间为7个月。

起诉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就是在侦查机关侦查完毕后交给检察院审查,以确认是否起诉至法院。审查起诉一般是1个月。难的案子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认为侦查机关的移送审查证据不够的,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一次1个月为最长,可以补充侦查2次。3个半月。

审判程序一般是1个月,最长不超过1个半月。难的案子可以申请省一级即高级人民法院延长一个月。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话是20天。2个半月。
以上加起来一共是13个月,这里当然是非常复杂的案件了,一般的案件用不了这么长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6
一般三到四个月开庭
广州律师管东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