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开车出了事故,交警已经判了对方的全责,也出具了交通事故简易处罚程序的单子。上面写明了对方负责我的车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之后对方也和我一起去了修理厂定损,现在车辆已经维修好了,但是修理厂需要对方去结账后我才能提车。今天联系对方他一副不理不睬的态度,也不来付款,我现在很恼火。有事要用车,车也修好了但是不能取,谁能告诉我怎么办?我能找哪个单位来处理这件事?谢谢了!
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判定对方全责,车辆也定损维修后肇事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貌似当时交警给了两张交通事故简易处罚单,我们双方签字后一式两份,我一份他一份。他的那份他已经拿去交警队盖章了。盖章了就没事儿了?
追答未结案,电脑有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