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严格的学历要求,但是条件如下:
一、招生条件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2000年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考生必须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条件不合格:
(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身体条件和体能要求。
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报考公安部属院校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的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体重、视力。部属院校招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左右单眼裸视力理科应在4.9(0.8)以上,文科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报考省内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招生,裸眼视力在4.8(0.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低于48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无色盲、色弱。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匀称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取。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体能要求。报考公安警察院校(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4、年龄等条件。考生须系云南省内户口,年龄在22周岁以下,未婚,报考中国人民武警部队学院和海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应是应届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未婚。
二、招生办法
各级公安机关对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报名,以考生填报的提前录取公安院校志愿作为报考依据,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填报云南警官学院各公安专业和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志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在各州、市公安机关会同招生院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填报公安部属各院校志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集中到昆明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面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在7月初与各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联系咨询。
参考资料
招考网.招考网[引用时间2017-12-21]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