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去世留下的房产女儿是否有权继承?

父亲去世有十年了,我们是六兄妹,我是老大是姐姐,身下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现在房改需要改换房产证的名字,三个弟弟都想把名字写在自家名下,因没达成协议所以房产证一直没改名字,请为作为姐姐我可否有权争取?
父母均已去世,房产的名字只为划房款所用。有一兄弟是孤寡已去世,所剩五兄妹都有继承权,只是产权名字没着落。

法定继承下,女儿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女儿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如果没有遗嘱,可以继承,一般均等分配。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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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9
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1
1、女儿有继承权利,无论结没结婚。
按照《继承法》,没有遗嘱的话,子女、配偶、父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女儿和儿子的继承权平等。
2、你们姊妹四人的继承份额大致是各占10%,母亲占60%。(爷爷奶奶过世的情况下)
3、改名需要母亲和其余三人的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和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第3个回答  2014-07-11
是否有继承权,是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
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有指定继承人来继承!
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三方权利和份额均等。
所以,如果没有遗嘱,你作为子女,是有继承权和份额的。
第4个回答  2015-09-29
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物权法和财产继承法有关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他们的遗产除有特殊情况(如:生前遗嘱说明、赠与等)外,作为他们的亲生儿女是具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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