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这是为什么,希望讲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都属于“生产成本”,是存货类科目。只有为了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原料、人工和费用才能计入该类科目。
非正常消耗的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就是不算是生产成本,而是额外产生的费用,要计入费用,不能计入存货。
此外,非正常消耗的材料发生损耗的时候,都是立刻处理掉的,因此应该计入当期损益。
举个例子说明:
现有原材料10000份,本来可以直接生产10000件成品。但是实际上其中2000份在运输过程或者存储过程中损毁,不能用了,最后只能生产出来8000个成品。则只有生产出成品的8000份原材料计入“直接材料”,剩下损坏的2000份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总之,都不能计入直接材料
那为什么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应该计入存货的成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