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单位应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辞职人员凭相关手续去当地人才市场或其他档案管理机构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去原单位转调档案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
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扩展资料: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第九条 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第十条 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第十一条 辞职人员在未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住房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第十三条 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单位不放人怎么办?真心不想这呆了~~~
追答哈哈,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在编的都不想要。先占着呗,同时开始骑驴找马~应该不少人都觊觎你的位置吧。
追问觊觎算不上 小单位 领导不会做人 我们都呆的还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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