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独院,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吗?

本人在司法拍卖一套独院;原房主只有办理过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有法院的执行裁定 上面说房地产归我;请问 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吗? 土地局不办理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我咨询问题大家可能没有明白;我法院拍卖的房子;原来房东没有办理土地证,之办理了房产证;我们小区 以前是个大土地证 ;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2015年市政府土地普查普查土地的时候隔壁邻居都是有办理土地证;

法院执行裁定 说是 此处房地产贵我们所有

我们现在办理过户 因为现在直接不不动产登记证了;我能直接连土地信息一起登记吗?
现在土地局不办理土地信息;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法拍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让法院出具协助函,要求房管局协助办理。如果不能过户说明竞拍物有瑕疵,而这个瑕疵足以影响拍卖的成立,必须在拍卖公告中明确说明。更何况是司法拍卖,可以要求法院帮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法律分析
物权变动的原因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另一类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发生的物权变动,包括依据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政府的征收决定发生的物权变动等。根据规定,后一类物权变动发生在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之时,而非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之时。与物权公示原则并不冲突,因为法律文书、征收决定在事实上能够产生与登记、交付类似的公示效果。法院判决和征收决定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作出,具有确定性、强制拘束力和公信力,能够满足物权排他性的要求。因此,法律规定物权变动在法律文书、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具有合理性,是对物权公示原则的有益补充。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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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6
合法建造或者合法取得的房屋都应当进行登记。房产证事登记后发给权利人的登记证明。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利用这次机会进行登记,登记不动产是国家统记的需要,既盘点国家没有房产证的不动产,来制定国家相关政策的一手资料而已。
  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估计到时还是上缴国家一定费用,合法化。毕竟法不责众,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拥有者大部分是中产阶级,国家处理此类亊情会慎之又慎不动产登记会先对已有房证的进行登记,然后会逐步对所有不动产登记,毕竟登记的重要目的是征收房产税。追问

我咨询问题大家可能没有明白;我法院拍卖的房子;原来房东没有办理土地证,之办理了房产证;我们小区 以前是个大土地证 ;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2015年市政府土地普查普查土地的时候隔壁邻居都是有办理土地证;

法院执行裁定 说是 此处房地产贵我们所有

我们现在办理过户 因为现在直接不不动产登记证了;我能直接连土地信息一起登记吗?
现在土地局不办理土地信息;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25
可以,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土地证了,只有不动产产权证书
第3个回答  2020-08-20
我的情况和你一样情况,你是咋办理的?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是没有土地信息。不能交易和抵押
第4个回答  2017-10-25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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