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受伤公司不认为是工伤这种又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你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你可以先去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去工伤认定,之后再去起诉要求赔偿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06
是否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确实是工伤,但单位不认可,可以自已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2个回答  2012-11-06
得看你是怎么受的伤?工伤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才叫工伤,不是在公司发生的伤就都是工伤,
如果你确定是工伤,跟楼上说的一样,
个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3个回答  2012-11-06
个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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