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由此,经过法院主持调解书签字后,该调解书就已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所谓告知。
扩展资料:
《民诉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那我过了两年没去强制执行?怎么改产权(房屋产权)?
追答如果调解的内容是确认产权归你,那这个调解书就相当于产权证明了。理论上说,房产登记部门凭此就应当给你办理产权登记。但很多登记部门不会主动给你办,会要求有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不属于强制执行的范畴。如果遇到此种情况,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登记部门给你办理产权登记。
如果调解内容是对方协助你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这个就无法强制执行了,这个很麻烦。
我的调解书上写“被告愿意协助原告在几月几号前办理产权过户”,那对方不配合我就无法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追答很遗憾,是的。你应该早申请执行。
谢谢,那为何都说调解书强制执行期限是两年?两年不去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权利,调解书还有什么用?
追答调解书的效力是永久的,但是持有生效的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如果你在调解书生效的两年内未申请执行,则你将丧失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你的调解书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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