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定时工作制,加班有上限,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2009修正)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
工时制度。
2)《劳动法》(2009修正)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劳动法》(2009修正)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