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背叛强奸罪,这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最近两天,有一件事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河北唐山市的一位年轻人小邸,和自己的相亲对象当天共进晚餐后,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却被警察抓了起来,被法院判处强奸罪入狱三年。但是小邸却在法庭上说,宁愿减刑也不会认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小邸是本本份份的农民家庭,退伍之后回到老家找了一份房地产的工作,2017年通过考试进了单位工作。退伍回老家后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走到一起,所以才想到去婚介所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2018年2月21日,小李用微信红包的方式给婚介所王老板交了中介费。第二天王老板联系到小李,说有一位合适的女孩儿要介绍给他。下午小邸来到了婚介所,认识了25岁的女孩儿小王。两人见面后双方都很满意,当天晚上小邸就请了婚介所的老板,还有小王等其他人一起吃了晚餐。饭后,王老板表示让小邸带着小王两个人出去走走,彼此多熟悉一下。小邸便和小王两人开车去了河边聊天,聊得很投缘,在车上两个人发生了关系。晚上小邸把小王送回了婚介所,并又给中介所的王老板转了500块钱。但小邸回家后没有多长时间,就接到婚姻介所老板的电话,说找他有事儿让他过去一下。原来是小王把和小邸发生关系的事告诉了婚介所老板,王老板提议让小邸给她些钱当作补偿,小王答应了。小邸到婚介所后,王老板和小邸说,小王和他发生关系之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给小王两三万元当作补偿,小邸觉得双方是自愿发生的关系,没有钱给她,就离开了那里。第二天王老板又带人去到了小邸家,还说如果不给钱就报警。因为家中钱不够,围观的群众都说王老板是骗子,所以小邸家里没给钱。当天中午王老板报警称小邸强奸了小王。据小李的父亲说当晚有一位李先生联系了他们,说王老板委托他一起协商解决此事。小邸同意协商并在此期间给过王老板4000元钱,之后王老板说要给办案人员送礼,小邸又给了几千元之后王老板跟小邸一家人说没事了。可让小邸和家人没想到的是2018年3月1日,小邸被警方刑事拘留了,3月13日被逮捕,滦南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邸违背小王意志,以暴力强行小王发生关系,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一审以强奸罪判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小邸却一直坚持自己没罪,让家人给他申诉,小邸的家人也希望能得到相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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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7
男女发生关系均为自愿,不存在强奸行为,婚介所这是这是在敲诈,属于违法行为。
第2个回答  2020-09-15
相亲的时候,男女双方都打扮非常得体大方、谈吐都是一表人才。殊不知一些人就是利用伪装身份,骗取相亲对象信任,与其发生性关系。
第3个回答  2020-09-15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一方有抵触性生活,强硬发生关系的都属于强奸罪,因为违背个人意愿了。即便结婚了也一样。
第4个回答  2020-09-15
这可能是传说中的仙人跳,这个仙人跳非常的可怕,先是让人相信她,后来说别人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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