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存在我不知道的欠条怎么办

我们夫妇做生意赔钱了离婚涉及到债务有些条我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借的但是有她签名,是不是法律上也承认是我们一起欠的?有没有可能是他伪造的,如果是伪造的怎么查的出来,应该怎么办
她给我看的有些条是问他家亲属借的,这样的欠条会被法律承认吗?之前我都不知道.这样的欠条又如何能查出真伪那?而且我们有个房子,原来是他父母给我们2个结婚的,但是后来我们结婚又买了一个房子,他父母给我们的房子就卖了还帐了,钱都是她去还的,我没有跟着,现在离婚的时候,她竟然拿出了一张声明,是她和他父母写的,意思是这个房子不是送给我们的,只是给我们住.以前还的钱欠条我前妻也没有销毁全在她手里,她现在要我连这部分也一起和他分担.(现在这个情况我非常迷茫请知道的详细解答下,谢谢了!)

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能证明这些钱从来没有用于你们共同的家庭生活,显然要证明这个,难度很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1
离婚时一方出示另一方不知情的欠条,可以拒绝偿还。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才有还款的义务。认定为共同债务需要从以下几点确定:
第一,债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该债务是基础;
第二,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第三,是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第四,是否有夫妻共同合意,也就是另一方是否知情。
第2个回答  2009-04-07
可在诉讼中确定有关问题,审理有关证据,可参考我的有关文章,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f1e842f41e6b15ee7709d776.html,案件应该慎重对待。
第3个回答  2009-04-07
如若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则呢应该承担,反之,则不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4-07
广东胡律师: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与债务共同承担,除非你能证明这些所欠下的钱与你们的婚姻关系无关。

你最好还是与你的妻子进行协商,诉讼中你很难举证这些债务不属于你们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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