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只写男方名字,如何证明房子归两人共同所有?

本人婚前在老家有一套贷款房子,现在在北京想购置婚房,但迫于二套房的首付压力,选择双方不结婚贷款买二手房,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他买房算首套,首付低),双方首付一人一半,还贷一人一半,把房产证办理好再结婚。这种情况,如何保证在北京的这套房子也归属我?是婚前做公正还是婚后做产权归属证明?如果婚前做公证如何保留我交的首付部分的银行证明?我都是直接把钱存到他的卡里的。请详细解答,谢谢!

1、首付一人一半,你的银行流水记录就可以证明你的付款行为,还贷是你存男方的银行卡里,这个银行流水也能证明;
2、我认为后面你结婚后应该把房子的产权登记成你二人共有啊,因为本来就是双方一起买的,所以你登记成两个人所有,你老公肯定也没意见。所以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我认为是最保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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