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要求拆迁,是否该赔偿?

我家租了房产所的房子做浴室,房屋租赁合同从2007年12月31签订到2010年12月31日,为了我家买了新锅炉设备、浴室装修,浴室设施等,但是现在政府要求征地拆迁,拆迁办要求强行拆迁,不给赔偿。这种情况政府是否给予赔偿?如果赔偿,如何赔偿?敬请指教!!!

1、你租赁房屋到当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了吗?
2、如办理了备案手续,那么受到法律的保护应给与你适当的补偿如搬迁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等;并依法享用安置房的优先租赁权和调换出租房的权利。
3、如没有办理登记备案,属违法租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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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23
具体你可以选择 “ 争议解决 ” 方式提请仲裁方式,选择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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