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欠我司货款20万,但是他将一张300万的承兑给了乙方,并签署了协议由乙方付款给我公司,

甲方欠我司货款20万,但是他将一张300万的承兑给了乙方,并签署了协议由乙方付款给我公司,但是乙方在给我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不是乙方公司的名称,承兑汇票的背书人也没有乙方公司的任何信息,而是第三方公司,也没有乙方公司的盖章,我司和乙方、第三方都没有合作任何关系。这种情况这个承兑能收吗???如果收下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你首先要明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就是说,甲方欠你的钱让乙方去还给你,你不同意,你与甲仍然是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我个人建议,你不要收取这样的汇票,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也就是说背书中都没有乙公司的名称,你得到也是一张纸,而不是这张纸上所体现的权利,你能得到这张汇票就是因为与乙公司有债务关系,你与第三方公司没这样的债务关系,你怎么可能去取得别人的汇票?
如果我阐述的问题比较负载,举个例子说吧,A欠B的钱,A让C去将钱还给B,C拿了人家D的东西去还给B,B也不知道人家D是不是同意是不是知道,难道在D要追回的时候B可以说是善意取得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汇票,你在接受转让时知道需要有C的名称。追问

如果我方已经收取到这张承兑,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是要求乙方在承兑的背书人上盖章后就可以了吗???还是还需要其他的东西???

追答

盖章是一定的,但前提是乙方实际取得了这张汇票。乙方在转给你。我也有个问题,20万的贷款你收人家300万的汇票?

追问

是甲方欠乙方150万 欠我司20万 甲方还欠其他公司的一部分货款 协议签订由乙方公司将支付其他公司的货款 现在乙方给的承兑并没有协议中公司的名称,也没有乙方的任何信息、盖章。

追答

你们彼此之间的交易太复杂了,你要明确的是背书转让只能是一对一的,不能是一对多的,没有乙方的任何信息你无法合理的取得该汇票。我个人推荐你,不同意债务人甲的债务转移,直接跟甲要。这么多的环节你外一哪个部分出问题了都会给你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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