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015年9月30日到期,今天才告诉我不续签合同,没有给出任何不续签的理由,向公司提出补偿后,公司要求工作到2015年10月31日(给出一个月工作交接时间)这样算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