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公益二类。
见以下通知:
关于落实县级广播电视台公益属性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文日期:2018-07-23
发布日期:2018-07-24
索引号:55774570400020020180048
编 号:青文广新广电字[2018]6号
有关区(市)文(广)新局:
日前,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发《关于修改县级台标准化建设有关考核指标的通知》(鲁新广字〔2018〕411号),将《山东省县级广播电视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鲁新广发〔2017〕39 号)附件2《山东省县级广播电视台改革发展综合指标》中的必要条件项“保障机制建设”部分第1条指标“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且不存在列编不列支问题”修改为“县级台定位明晰,能充分体现其公益属性,满足《山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办发〔2014〕27号)中对县级台公益属性的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县级广播电视台改革发展,做好迎接省考核组复核验收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山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办发〔2014〕27号),有关“明确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时政类报刊社、公益类出版社等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予以重点扶持,增强发展活力”要求,抓紧联系所在区市编办,落实办理辖区广播电视台由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