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月19日来这家公司上班的,但是3月23日才给我签合同,但是合同上写的入职日期是2月27日,人事负责人说因为我进来时没办入职手续,而且连之前7天的工资都没有了,我好多同事都是这个情况,公司也没给解释,我们该怎么办啊。这家公司在上海也算大公司,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的事,而且每天都要求员工无偿加班,周末也要上班,公司的打卡机怕劳动局查,就把加班记录自动屏蔽掉了,太过分了。
上班二十多天后才打卡,刚进来时负责人说姓名做进系统里要分批的,等人数差不多了再一起做,所以现在没证据,这家公司真的是很大的公司,在全国城市几乎都有分公司,在纽约上市的,当时就是觉得这么大公司应该可靠所以才没办手续就先上班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开始也和我们说先上班后补手续,结果没想到他们会耍这招。
公司无故克扣工资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