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书名号的使用

主要是在公文的标题,正文还有附近中引用其它的公文的时候,怎么处理书名号呢?就是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我都是给搞晕了,请大侠正解!

公文中书名号的使用,接引用的话,表示特定的称谓或需要着重指出的部分,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引号分为单引号和双引号两种。在公文标题的制作中,要时常用到引号。公文标题中引号的使用意义较为固定、单一,一般是在对某一事物需要着重指出时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非法规性的文件,在批转、转发时,该文件名称一般用引号加以强调,而不使用书名号。例如有一标题为《转发××省××厅“关于人文函大招生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其中的“关于人文函大招生问题的通知”属于一般的告知性文件,不具有法规性质,故不能使用书名号。

又如《关于“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故的检讨报告》,其中的“渤海2号”属特定称谓,使用时必须用引号标明。再如《关于“农转非”户口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其中的“农转非”是一个缩略语,具有特殊含义,它是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简缩,使用时必须用引号标明,以示强调。

对于公文标题中的引号,必须慎重使用。该用书名号而误用引号是错误的,如《中共中央关于委托中央党校创办“求是”杂志的决定》。这里的《求是》杂志是书刊名称,不能改用引号。同样,随意滥用也是不允许的,例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问题的决定》,其中的“清正廉洁”表意明确,完全没有必要用引号加以强调。

(2)括号

现代汉语中的括号是表示文章中注释的部分。在公文标题中,有时要用到括号,用以对标题内容进行补充、解释或说明。这种标题中的括号,多是针对文件内容的成熟程度予以说明,是公文标题的组成部分,是不可缺少的。例如《××市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的“试行”是对文件成熟程度的限定,说明此办法尚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它与标题同为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开来。现行的公文写作中,在使用括号时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这突出表现在拟写批转或转发性公文标题时,对“试行”、“修改草案”、“暂行”等说明性词语,置于书名号之外。这是不正确的,有损于原标题的完整性,例如: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

此标题中的“试行”,表明了该文件的成熟程度。它与文件标题内容关系密切,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在拟制时,除将“试行”加括号外,应特别注意将其置于书名号之内。

公文标题中的这种说明性词语,都是依据公文内容的成熟程度及公文文种选用的,其位置既可以出现在题尾,也可以出现在题中。括号只在题尾说明时才使用,而题内则不需用标点符号。例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不能写作《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3)书名号

现代汉语中的书名号是用以表示书籍、文章、文件、报刊等名称。公文标题中经常使用书名号,主要用于批转、转发性公文。关于公文标题中书名号的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六项作了明确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现行公文写作中,在拟制标题时使用书名号常见的错误有两种:一是该用引号的却误用书名号。这点,前面已作说明,在此不再赘述。二是位置不当。

例如:

批转××县商业局《关于深化改革,振兴××县商业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这个标题不仅书名号的使用不当,而且位置也不当。因为这是一个批转性标题,而批转和批复是不同的。批转是针对原文件的批准和转发,需将原文标题一字不易地标出;而批复则是针对来文所请示问题的答复性意见。如果将此标题改为批复性的,因其对象是××县商业局请示的问题,故可将标题拟为“对××县商业局《关于深化改革,振兴××县商业实施意见的请示》的批复”,发文机关可以置于书名号之外。而在批转时,因是县商业局的文件,因此,在拟写标题时,应将“县商业局”作为原标题不可缺少的部分,一并加上书名号,而不能将其截然分开;故此标题应改为“批转《××县商业局关于深化改革,振兴××县商业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总之,对于公文标题中的引号、括号和书名号的使用,一定要严格区分其界限,不能混淆滥用;要注意掌握它们的不同特点和功能,以便使拟制出来的标题合乎要求,从而更好地维护公文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书名号(双书名号:《》;单书名号:〈〉)。
  书名号里还有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面一层用单书名号。若单书名号里有还有书名号,则单书名号里用双书名号。
  书名号用于标明书名、篇名、报刊名、文件名、戏曲名、歌曲名、图画名等的符号。书名号表示书籍、文件、报刊、文章等的名称,亦用于歌曲、电影、电视剧等与书面媒介紧密相关的文艺作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表明公文的文种,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附件
正文下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名称不需加书名号
你可以看下公务员的通知,通知有用到附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17
对就是这样的!

公文中的书名号应该怎样使用?
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应加书名号;凡被批转(转发、印发)的请示、报告以及方案、意见、规定、决定等文件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不加书名号,关于公文标题中书名号的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

公文的标题如何用书名号表示?
最外一层用《》,第二层用<>,第三层用《》,第四层用<>比如:上午传达了《镇政府关于落实县政府〈关于省政府《关于棉花收购的通知》〉》

公文中书名号的用法是什么?
目前,在我国现行政府行政体制下,三重以上转发的现象较少。如果出现三重以上转发,其中间书名号全为< >。你例子中的第一个书名号用法错误,应当为:XXXXX关于转发《XXXXX关于转发<XXXXX>的通知》的通知。

公文中下书名号中出现多个书名号该怎么打
在公文写作中,书名号用于标注书籍、文件、报刊、文章等名称。当需要在书名号内再标注其他书籍或作品名称时,便出现了嵌套多个书名号的情况。为了区分内外层次,通常使用不同的书名号形式。具体来说,外部的书名号应使用双书名号,而内部的每一个单独作品名称则使用单书名号。这样既能清晰地展现出每一层...

书名号的用法是怎样的?
一、1996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书名号用于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1)书名。如《三国志》,《现代汉语词典》,《公文写作100错》。(2)篇名。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鲁迅的《孔乙己》,那豆山人的《大爱,与风雪同行》。(3)报纸名。如《...

书名号用在哪里?
书名号 一、行文中引用文件用的标点符号是(书名号《》)如:《关于发布(保税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某县人民政府关于检查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的通知》。二、分析:法律、规章的名称是必须使用书名号的。党政机关公文会较多地涉及到法律法规.当引用此类文件名时应当使用书名号。三、标点符号的定义...

上新:公文标题标点符号使用
公文标题的标点符号处理在实践中需遵循特定规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除非法规规章名称,一般公文标题避免使用标点。但书名号、顿号、括号和引号在特定情况下会频繁出现。以下是一些处理技巧的介绍。一、书名号的应用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在标题中出现时,需用书名号,如“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

公文中三重书名号怎么写
最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中间一层用单书名号,最内一层用双书名号《》。在公文中,书名号几乎是必用的,因公文需要经常说明凭证依据(例如上级文件、规章制度)。与大多文章相比,公文对书名号的使用更加频繁,也有一些独特之处。

行政公文题目及附件中何时能用书名号等标点符号?落款是不是不署名只盖 ...
回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其实在公文处理的实际中,顿号、书名号、括号和引号是公文标题中出现比较频繁的,有时候不好避免,下面举例谈谈公文标题中标点符号的处理技巧。 一、书名号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凡法律、行...

公文中三重书名号怎么写
最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中间一层用单书名号,最内一层用双书名号《》。在公文中,书名号几乎是必用的,因公文需要经常说明凭证依据(例如上级文件、规章制度)。与大多文章相比,公文对书名号的使用更加频繁,也有一些独特之处。书名号:书名号是用于标明书名、篇名、报刊名、文件名、戏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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