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实习,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现三个月满,公司裁员要求我离职,请问我可以要赔偿吗

如题所述

如果按实习来讲,就是学生在单位实习,不存在试用的概念。如果是新员工在单位那就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按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你劳动合同没签,怎会有试用期,就按你说的试用期三个月,那劳动合同的期限最低是三年,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说走人,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你说单位要你离职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是裁员而要求你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就看单位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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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22
可以要求赔偿:
1、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2、三个月的社保费用;
3、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4、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接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2个回答  2009-03-23
广东胡律师:

可以要求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没有提前30天通知接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及补缴社保。
第3个回答  2009-03-22
不知你说的实习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还是你自己联系的.如是你个人在劳动市场应聘的,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六个月的都没有试用期的要求.且从公司录用算起,一年内公司未与你签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每月都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如果一年后还未签劳动合同,法律认定你与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找劳动保碍部门(劳动局)申请处理.如果是学校联系的,那就要看学校是怎么与用人单位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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