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乙方跟他人甲方借款10万元时请我担保,我在甲乙双方的借款合同上签名。我要求将三方签名的合同复印一份给我。合同签订后,两份原件都由甲方持有,也没有复印给我。甲乙双方办理借款时我不在场,我没看到甲方将款借给乙方的实际情况。过一段时间后甲方找到我说乙方愈期不还借款,要我承担担保责任。我的朋友乙方也承认借到10万元。现请教高手,这种情况我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