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15
这份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无效。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单位用支付现金的形式给劳动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减少了单位成本的支出,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劳动者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只能缴纳养老、医疗2项保险,另外3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根本办不了。而且劳动者在社会上缴纳养老、医疗保险是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缴纳,高于社平工资受限不能缴纳。而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范围是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所以说单位此做法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请看劳动法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再请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补充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境内企业必须执行的劳动法规,也就是说它是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个企业违反的是劳动法第72条、劳动合同法的第26条。
第2个回答 2009-05-15
社保是其一的性质就是强制性,个人缴纳保险和公司缴纳保险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社保还要统筹,所以这个协议没有任何效果
如果问这个问题的人是个人事主管的话,太不应该问了
如果社保检查的话你们公司还要罚款还要给员工补偿,,,
第3个回答 2009-05-15
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劳动者和一定范围的社会成员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
第4个回答 2009-05-15
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视为无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需要为员工购买基本保险(包括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签订这种合同,在未来单位是要承担极高的法律风险的。社保其实挺好的,每年还有补贴,你交的钱还一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