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资产负债表如何调整?

利润表里面净利润的本年累计数 和 资产负债表里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期初数-期末数 不相等 正好差出一个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应该调整哪两个数?
PS:现在资产负债表也是平的。
我最主要想问是调整哪两个数?

第1个回答  2009-05-04
年度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里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数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报告期后:期初数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09-05-0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缴纳的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第3个回答  2009-05-04
你的这个问题我是这样分析的,如果你在所得税汇算时没有调增、调减的项目,对你年末的会计利润没有变化,那么利润表里面净利润的本年累计数 和 资产负债表里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期初数-期末数是应相等的,如果所得税汇算有增减变化那就不相等了。如是调增那么这样: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利润分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是调减了做相反的记录。这样你的表间核审就相符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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