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感人的故事

一定要感人的,能哭死人的那种!不能让人哭的就别费事了!
最好是爱国的,好的还加分!!!

想念父亲
在我的意念中,父亲是亲切的。虽然我自幼便没有过父亲给女儿的那种本能的依赖、幸福、力量和安全之感的真实体验,但父亲与女儿之间那份刻骨铭心的血脉之情,却使我为自己过早地失去父亲而终生遗憾。想念父亲,期盼父亲,遐想父亲,既是我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成为我感情世界中,特别是步入中年之后的一种烦脑。强烈的念父之情常驱使着我去了解父亲。
实际上,“父亲”在我的生活中是陌生的。我常想,踏足父女之情这条历史长河,我也许属于那类该受世人谴责的不孝之女。我记不清父亲的模样,不了解父亲的个头,回想不起父亲的声音,至今甚至还不知道父亲的坟墓位于何处。加之我是一个实足的无神论者,两岁失去父亲,稍大点便离乡背井,几十年来凭着那份执着和向往,也凭着对人生的美好追求,顽强地在茫茫人海中苦苦挣扎,为身边的老人守尽了孝道,却无遐顾及对血脉亲情的回报。在过去的30多年里,我不曾想到过去为早逝的父亲上坟,也不曾想过有朝一日去到父亲的坟前磕头下跪,更不曾想过每逢清明节去为父亲焚纸烧香之类的事。父亲所留给我并能让我永远感觉到的,就是我右脚背上那个圆圆的火炭烫下的疤痕--那是我对于父亲的唯一记忆。无论是童年岁月,还是青年时期,当我孤身一人在远离亲人的异地他乡艰难求生存时,多少回思亲难耐,多少次举步艰难,多少时痛苦无助,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默默无言地望着自己右脚背上那个疤痕,泪眼蒙胧中,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模模糊糊中,我好想去看看暝暝天国中的父亲。
在我的记忆深处,始终有一段模糊不清但又挥之不去的童年记忆,那是我刚满3周岁不久的日子。一天中午,母亲正在做饭,父亲拖着久病后的身子坐在灶前的木墩上,无神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住灶中燃烧的火苗,脸色腊黄,一副十分虚弱的样子。我善解人意地为父亲拿去了旱烟袋。父亲接过烟袋,转过脸对我无力地一笑,我趁机倚在了父亲的胸前。我用自己还拿不住火钳的小手,双手捧住火钳,吃力地从灶里夹出一颗烧透的火炭,想放在父亲的烟斗上。父亲侧着头,面带微笑地看了我一眼,便用左手扶住我的手腕,右手拿着烟袋,低头“叭哒、叭哒”地吸着。我好奇地转过头去,想看看父亲吸烟的样子。可刚一转头,火钳掉在了地上,我的脚突然间火辣辣地疼痛难忍。我忍不住双脚在地上乱跳,“哇”地哭出声来。父亲慌忙甩掉烟袋,一手从腰间将我抱起放在他的双腿上,一手拿住我的右脚又是抖又是摇。通红的火炭粘在我的脚背上,冒出一小团黑烟,散发着一股焦臭味。父亲抓起滚烫的火炭摔在地上,嘴对着我的脚不停地吹,待我平静后,他用手轻轻地为我去掉那些黑色小粒,然后与母亲一起给我涂上药水,用布包住。泪眼中,我看见父亲的手很瘦,指头很长,双手还有些颤抖。母亲心痛地接过我,父亲忙示意母亲不要把我抱走。于是,我又重新坐在了父亲的双腿上。我的背靠住父亲的胸膛,觉得很暧和,我抹去脸上残留的泪水,侧身靠着父亲,睁大两眼望着父亲的脸,我记得他的脸又黄又瘦,嘴唇很干,还发白,我看着看着,迷迷糊糊地睡了。当我醒来时,天已经黑定,父亲依然抱着我,依然还是用手拿住我被烫的脚。后来,我的生活里便再也没有了父亲。我右脚背上那块永不消失的疤痕,就是我对父亲的全部记忆。年轻时,看见疤痕,我就会想起父亲。
去年夏天,过度劳累使我的心脏出了点问题。已步入中年的我,在与病痛斗争的日子里,忽然间对人生、人情等问题有了颇多感受。但我依然还是没有想到父亲。说实话,在我身为人母之后的10多年里,很少想到过父亲,我把对父亲的那份真情,那份挚爱,那份寄托,已毫无保留地转移到了其他老人身上,我以我所有的热情、真诚和超越世俗的心境去努力营造我所栖及的空间,并那般无怨无悔。可当我昏沉沉躺在床上,听着电话里远在北方的丈夫的关爱之情,靠着年幼的儿子冒着酷暑仅能买回的豆腐和西瓜度日时,身处天国的父亲却想到了我。
那夜,身材高大的父亲穿一身蓝布长卦,剪着三七分的头式,轮廓分明地出现在我的梦里。他的脸仍然是黄的,脸上挂着忧愁,面朝我站着,只是久久地看我,一句话都不说。梦幻中,我与父亲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我高兴地笑着,跳着,拼命朝父亲跑去,我睁大两眼,想努力看清并记住父亲的面孔。父亲却一步一回头地离我远去了。我激动地从梦中醒来,兴奋极了。从此,在我的心目中,父亲终于有了一个清晰、具体的形象。我忙翻身坐起,扭亮电灯,摸摸右脚的疤痕,突然发现疤痕消失了。顿时,严重的失落感替代了见到父亲的那份兴奋。我对着自己的右脚,左看右看,横看竖看,最后侧斜着光线总算重又隐约找到了那疤痕的边缘。
去年初夏,母亲生日,我带着对生母不孝的愧疚之情,拖着病体专程回家为母亲祝寿,也趁机通过母亲了解父亲。于是,我便有了许多父亲的故事。
父亲祖藉川南,祖宗几代均生活在一个风水宝镇。父亲在他的八个兄妹中排行第四,且生性爽直。由于祖父行善济贫,教子有方,严守长者风范,八个孩子大多接受了文化教育,其中以父亲和三伯受到的文化、品行教育最为良好。祖父辞世后,在兄妹中居于承上启下位置的父亲,便承担起了赡母、撑家、扶养弟妹的多重责任。在家乡,父亲算得上一名有威望的教书先生,他饱读诗书,满腹经伦,在学堂从不体罚孩子,除了授课,不轻易去与人谈天论地。他为人正直,大度为怀,对人处事都不丧失自己的做人原则。他肩负家庭重任,既不患得患失,又不怨天忧人。他桃李满天下,但从不吹嘘自己。父亲一生经历过无数亲人生离死别的痛苦,承受了整个家族由兴盛到衰落、由集中到分散、再到骨肉分离的忧伤过程。在丧父母,失兄弟,死儿女的多次精神打击面前,他仍然坚强地承担着扶养、安置两双弟妹的义务。在饱偿生活艰辛之后,还毅然将三个侄子带回自己家中,与母亲一起不顾死活地维持着一个共有七个孩子的家。沉重的生活重担压得父母亲喘不过气来,加之对母亲的疼惜和歉意,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体力越来越不支,他常常望着灯下熬红了眼睛的母亲,默默无言,泪如雨下。他觉得他让母亲吃了太多的苦,他为自己没有能力给母亲创造幸福而痛苦。而母亲,则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顽强不屈、明白事理的妇女典范,她把她的整个青春和生命都交给了父亲和儿女们。就在我满2岁生日后不久,父亲丢下了七个子女,也无可奈何地丢下了母亲。母亲头裹白布,怀着腹中八个月的小妹,埋葬了父亲。之后,硬凭着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一双缠了之后又放开的小脚,一种百折不挠的坚强信念,勇敢地挑起了父亲放下的那份承重担子,历尽人间苦难,多逢九死一生,用自己的血和泪滋养着七个孩子成长,并极力把我们教育成为一个个人格健全、学有所成的生活强人。母亲还告诉我:在几个儿女中,父亲的特点在我身上表现得最明显:黑黄皮肤,高个头,少废话,多豪爽,连我的手指也与父亲的手指相象。
我虽然不曾享受过许多父爱,但却饱享了浓浓的母爱。很久以来我一直为自己有一位了不起的母亲自豪,却不曾想到我还有一位平凡而深沉的好父亲。我的血管里流淌着一对优秀父母的鲜血,我感到好安慰。如今,我特别盼望夜晚,也特别想做梦,我期盼着父亲能再次走进我的梦,我好想对着梦中的父亲说:您虽然太早地离开了我们,但您的生命在我们身上延续,您的血液在我们身上流淌,您的精神特质构铸了我们的灵魂,主宰了我们的天性,使我们能在这光明与黑暗、高尚与卑微交织的空间,活出一种精神,活到一种境界。

在红军部队的医院里,有个小红军叫小兰。小兰才 13 岁。她的爸爸、妈妈都被地主逼死了,她也被地主拉去干活,受尽了地主剥削和打骂。后来,红军来了,小兰跑到部队,说什么也不离开红军啦。

红军长征的时候,小兰跟着部队走进了草地。

一说草地,小朋友们准会想到公园里那长着绿茵茵小草的草坪,又平坦又好看。红军叔叔过的草地可不是那样的,那里荒凉极啦。地上除了野草就是烂泥坑,走几十天也走不完。一路上看不见一间房子,找不到一个老百姓。只有几只老鹰在天上飞旋。

这天,走着走着,前边出现了一个小村子。红军叔叔一看,可高兴啦。小兰也乐得又蹦又跳。有了村子就能找到粮食了。

部队进了村,小兰把伤病员安置好,就拿着米袋找粮食去了。可村里一个老百姓也没有。

小兰在村里走着走着,看见一个打麦场。场上堆着一堆麦秸,上面还有没有打干净的麦粒。她把麦秸捶了又翻,翻了又捶,东一粒,西一粒地捡起来。总共不到一小碗。这点东西能吃几顿呢?不行,还得找!小兰刚走不远,正好碰见一个大个子红军,扛着一袋沉甸甸的东西走过来。

小兰一看,哟,这不是在我们医院养过伤的那个大个子吗?小兰忙问:

“哎,你在哪儿搞来这么多的粮食呀?”

大个子红军放下口袋说:“嘿,是小兰呀,我这粮食是在地主院子里挖出来的。你找到多少粮食了?”

小兰把口袋一伸说:“喏,都在这儿呢!”

大个子红军接过米袋掂了掂,笑着说:“小兰,听说还要走 20 多天的草地,这点麦子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明天再找嘛!”

“来,把我的给你一点吧!”

说着,他捧着麦子就要往小兰的米袋里放。小兰赶紧米袋藏在背后,摇摇手说:

“不要,你们人多,自己还不够吃呢。”

大个子红军胳膊长,一把夺过米袋,一边往里倒,一边亲切地说:

“没关系,我们每人少吃一口,就省出来了。”

小兰又在别处找到了一些麦子,炒熟了,碾成了麦粉,放在了米袋里。心想:这些麦粉我一顿吃一把,再拣点野草野菜,能吃它 20 来天,走出草地没问题。对!还要省出一点给伤病员吃。

第二天早上,部队出发了。

小兰扶着伤员,紧跟着部队,小心地往前走。走着走着,前边出现了一条小河,河上用树干临时搭起一座桥,桥下的河水“哗哗”地流着。

小兰把肩膀上的米袋背好,紧紧扶着伤员说:“同志,该过桥了,慢慢走!”

谁知道,走到桥中间,那个伤员忽然咳嗽起来了,脸涨得通红,身子直发抖,脚底下一滑,身子一歪,小兰连忙使劲扶住了他。可小兰肩膀上那袋麦粉却掉到了河里。米袋在水里滚了几下,就冲走了。

小兰愣住啦,她小声地叫了一声:

“哎呀,这可怎么办呀?”

伤员看她望着河水直发愣,就问:

“小兰,什么东西掉到河里了?”

小兰连忙摇摇头:“没有,什么东西都没掉。咱们走吧!”

这时候,看护长从后面走过来了。小兰告诉她伤员咳嗽得很厉害。看护长双手扶住伤员说:

“好,到前面找医生看一看。”

她见小兰好象有点什么事儿的样子,又问:

“小兰,怎么啦?是身体不舒服吗?”

“没有。嗯……”

小兰把刚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她想:不能把丢米袋的事儿说出来。要是同志们知道了,准会把自己的粮食捧出来给我吃。大家的粮食都很少,我怎么能吃他们的呢?不,我要坚持!

看护长走了。小兰赶紧拔了许多野草,放在挎包里,把挎包塞得鼓鼓囊囊的好象真的粮食一样。

晚上,部队休息了。小兰怕大家看见她尽吃野草,就跑去给伤员换药,洗绷带。等大家吃完了东西休息了,她才煮野草吃。

这样过了几天,小兰的身体就不行了。常常拉肚子,头发晕,两腿软绵绵的,一点劲都没有。有一天,她走着走着,一下栽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发现看护长正背着她呢。

看护长是 40 多岁的人了,这些天来和大家一样,吃野草和麦粉糊糊,身体很虚弱。她背着小兰,脸上淌着豆大的汗珠,嘴里喘着粗气,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着。

小兰醒来说:“看护长,我自己能走,快让我下来!”

央求了半天,看护长才把她放下来。小兰咬紧牙,坚持着走到了傍晚。等大家休息以后,她又躲到一边煮野草吃去了。

这时候,看护长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小兰,你身体好一点了吗?哎,怎么一个人躲在这儿煮东西吃?”

小兰赶紧用手遮住瓷缸:“我煮好东西吃,不让你看!”

“好!我不看。”

看护长嘴上这么说,趁小兰不注意,一下把瓷缸抢了过来,一看:“哎呀,小兰,你怎么光吃野草,一点麦粉也不掺呀?”

“路还远呢,留着慢慢吃呀!”

“你的米袋呢?”

小兰拍拍挎包说:“这不是吗?”

看护长奇怪地问:“你为什么放在挎包里呀?”

“米袋破了个洞,怕麦粉漏出去! ”

“拿来!我给你缝缝。”

说着,看护长一把夺过小兰的挎包,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野草。她愣住了。

“小兰,你的麦粉呢?”

小兰看到看护长这么关心她,想说话,可嗓子眼像什么堵住了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唰唰”地流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才把丢粮食的事儿告诉了看护长。

看护长听了说:“哎呀,小兰,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我们一起参加革命,就像兄弟姐妹一样。你没了粮食,大家应该帮助你呀!”

说着,看护长从自己的米袋里,抓出一把麦粉,放进小兰的缸子里。

“你先吃吧,我马上去报告首长。”

不一会儿,小兰丢粮食的事儿,像一阵风似地传开了。同志们立刻提着米袋走了过来,你一把他一把地直往小兰的挎包里装。小兰忙摇手说:

“ 不,不,谢谢大家……“

这时候,那个伤员拄着拐杖走过来,拿着一点粮食,激动地说:

“小兰,你为了救我,把粮食丢了。我这一份你一定要收下。”

同志们都说:“小兰,你收下吧。不管碰到多大的困难,我们也得把你这个小红军带出草地。”

小兰呢,感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收下了大家的粮食。

这天夜里,小兰怎么也睡不着。想起小时候,在地主家里受剥削挨打受骂。要不是找到了共产党,自己早就死了。参加红军以后,得到了首长和同志们多少帮助和教育,懂得了多少革命道理呀!

小兰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永远听党的话,永远跟着共产党走!。
小三口述:我对一个已婚男人“二见钟情”
……春节的时候,我去剑的部队看望了他。他和战友带我在南京到处游玩。那几天,是这么多年来我最开心的几天。我坐火车回来的时候,剑在站台上叮嘱了又叮嘱,就像我是个需要呵护的孩子。我心中涌出无限的柔情。是他,带给我快乐和幸福的感觉,还给我带来了生活的希望……

他是一个医务工作者,用一只母白鼠做肿瘤实验,他给那只白鼠移植了癌细胞,过了几天,肿瘤在关在笼子里的白鼠的身上越长越大,可他惊讶地发现一个异常的景象,那只白鼠焦躁不安,随后痛苦地用嘴撕咬身上的肿瘤,并将咬下来的一块块肿瘤吞噬下去,伤口上血迹斑斑,几乎露骨。

又过了两天,他又发现那只白鼠产下了一窝晶莹透亮的小白鼠,那只母白鼠奄奄一息地带着不堪目睹的伤口,躺在笼子里,嗷嗷待哺的小鼠崽喝着母亲的乳汁,一天天长大,白鼠母亲的身体日渐销售,拖着只剩下皮包骨头的身子,在癌细胞无情的肆虐下,用无与伦比的顽强和神奇的意志,用自己身体里所有的能量化为生命的乳汁,喂养着这一窝鼠崽,终于有一天,母鼠永远倒在笼子里,没有了一丝呼吸,一群被喂养长大的小白鼠把它围在中间……

他一直都在观察这个奇异的现象,母鼠在产下鼠崽后,整整活了二十一天,他心里惊呼道:“二十一天,恰好是白鼠平时正常的哺乳期,此后,小白鼠就可以脱离母亲而独立生存了,这只母鼠在正常情况下,因移植了癌细胞在身体内,早就应当死亡了啊!”面对此情此景,面对这种伟大而悲壮的动物的母爱!他潸然泪下……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哑女孩
网址:http://hk.geocities.com/starland_hk/story2.htm
我找了好久,给我小红旗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01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虽然和爱国无关,但总会有联系的)。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相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第2个回答  20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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