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鞋类三包的问题:

我开了一家皮鞋零卖店,时不时会和顾客就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如果我按上面供货商规定,顾客不满意,如果按顾客意愿,供货商那又不能换,请问国家有没有鞋类三包规定,我要权威一点的,能让顾客和供货商都信服的.
换鞋时有没有收折旧费一说,按什么比例收?

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

三包期限: 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 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
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
1、包退: 客户购买 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 双,尺
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2、包换: 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

( 1 )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 2 )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3、包修: 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 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注:三
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我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

1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 、消费者自行拆动或修理造成损坏的。

3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销售凭证。

4 、超出“三包”期限规定的。

5 、标明为“处理品”、“等外品”或“ B 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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