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酒店,购入土地50亩计5000万元用于建客房,土地入什么科目?如何摊销?
固定资产摊销时,以累计折旧作为备抵科目,不直接减少固定资产,土地摊销时就直接减少“无形资产”,到最后岂不是无法反应土地的原始数据?
1、不管是契税还是什么税,都必须连同购买的价值一起计入到固定资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2、摊销: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A.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B.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C.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不管是契税还是什么税,都必须连同购买的价值一起计入到固定资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竞价成功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成交时间,为实际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次年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幅度内由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因此,具体的单位税额和纳税期限,您可以到主管地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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