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宅基地还在老人名下,儿女想卖了,与买主怎样进行买卖?

如题所述

土地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就是在农村生活的基本保障,不管是耕地还是宅基地,这些都让农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好的保护,通过种地可以自给自足,而有了宅基地之后则可以建设自己的新房子,伴随着新农村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村土地,确保土地与农民之间的权益更加明确,我国还在农村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相继结束之后,还出台一些有关土地方面的新规。

然而,有一个问题很多农民朋友都比较模糊,就是继承父辈宅基地问题,以前农村宅基地基本都是世代相传,也就是说子孙可以世世代代继承父辈的宅基地,而这种情况所导致的问题则是“一户多宅”现象比较多,而随着“一户一宅”政策开展之后,加上目前土地确权,今后想要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首先就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其实对于农村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如何处理确实有了很多新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1、符合条件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农村宅基地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不再像之前那样可以直接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宅基地确权之后,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登记是老人的名字,在老人去世之后,子孙想要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首先名下没有宅基地,并且户口在本村,现在有些子女户口在城市里,而老人户口则在农村,那么这种情况自然是不可以继承老人的宅基地,因为非本村村集体成员是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即便目前有“地随房走”的原则但可以继承父辈的房屋,这期间不能翻建和新建,只能进行加固,直到房屋倒塌之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2、外嫁女也有宅基地继承权

农村一直有这样一个乡规民约,那就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只要女儿嫁出去了,娘家的一切财产都与其无关,都是由儿子来继承,而为了更好保护妇女相关权益,相关法规中明确了,外嫁女也有权可以继承父辈的宅基地的权益,不过这里也有条件,首先外嫁的户口没有迁出,还留在娘家的户口上面,并且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如果外嫁女户口已经迁出,那么是不可以继承的,即便家中只有一个女儿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3、五保户或者以地养老的宅基地处理
随着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的价值越来越高了,我们可以注意到,今后宅基地不光可以进行村集体内转让,另外也可以以地养老,有些孤寡老人年迈之后,无儿无女,生活上也比较困难,一直受到国家的救助度日,而这部分人想要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可以选择以地养老或者以房养老,这也改变了此前一些宅基地出现的分歧,比如,一些五保户他们虽然无儿无女,但村里有亲友,而以前这些五保户去世之后,这些所谓的亲友就会马上把老人的宅基地占为己有,像这样的情况当然令人厌恶,不光没有好好的照顾老人,还要霸占宅基地,而今后这样的情况也将被打破。

4、对空闲宅基地收回加以利用

现在农村有些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一直是空闲状态,而根据目前相关规定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村集体有权收回,收回后可以通过入市或者整合加以利用,这也是为了避免宅基地资源出现浪费。
总的来说,以前农村老人去世之后基本都是由他们的子女来继承,但今后想要直接继承父辈的宅基地越来越难,首先要符合“一户一宅”,另外继承宅基地就是需要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想要得到使用权,那么就必须是本村村集体成员,可能有些农民朋友不能理解,觉得以前都是世代相传的宅基地,为何现在不能继承了呢?其实除了上述这些因素,另外有些子女可能本身就有自己的宅基地,而再去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那么就等于是“一户多宅”,“一户多宅”不光会导致宅基地资源过度浪费,另外也是对于其他人不公平,有些人可能家庭人口比较多居住条件比较拥挤,所以想要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首先要符合当前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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