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1. 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在法律领域中构成了固有的对立统一。法律的确定性通过抽象的形式正义表达,而实质目标则渴望实现具体的效果,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冲突。
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的关系
矛盾关系。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是法律与生俱来的一对矛盾。法律确定性所具有的抽象形式正义和实现实体目标的愿望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
形式与实质的关系作文
生活的形式与实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辩证关系。工作的实质在于其实际效果,它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途径,也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而生活形式则体现了生活情趣,它是人生情感和艺术性的重要方面。生活的形式与实质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人生。
从哲学角度看,某一事物的“实质”和“形式”有什么关系?
说白就是表面现象和本质内容,“形式”是用感性认识去分析,“实质”是用理性认识去分析 二者没什么联系,扯不到一起。打个比方吧:比如一个人长的像坏人,我们第一眼就可能认为这个人就是坏人,但是实际上了,他不一定就是坏人。
21 CPA——实质重要形式的生活解读
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就好比人的外在与内在,通常,我们更注重外在形式,比如在初次见面时,我们对一个人的印象更多是基于外在形象。然而,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如果做了一件可能影响形象的事,即使这件事在你看来是正确的,由于没有解释的机会,你的形象就会被外在形式所定义。反之,如果有解释的机会,...
生活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生活的形式与实质的的关系是辩证关系。工作与生活的本质是工作实效,是人生价值的实现,这是人类的终极追求。人生的形式是生活情趣的重要体现,有趣味的人生形式是人生情感性和艺术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互为辩证的存在。
民法的间接渊源是什么
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律作为以暴力为后盾的公共规则体系,获得社会认可从而得以实施的信仰基础。在我国,法律,也包括民法的实质渊源,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全体人民的意志。2.法的形式渊源(1)概念 法的形式渊源是指社会公认的法的创立方式,以及借以表达自身存在的载体形式。(2)形式与实质渊源的关系 凡具备法的形式渊源特征的社...
形式教育与实质教育的关系是什么?
形式教育,时间:17世纪,代表人物:英国教育家洛克和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理论基础:形式教育以官能心理学为基础。这种理论认为人的心理的各种能力,如感觉、思维、记忆等等是彼此分别独立的实体,这些官能可以分别进行训练,提高能力以后,可以迁移到任何别的对象上去。实质教育,时间: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
法律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形式正义是基础保障,它通过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为实质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和保障。实质正义是价值追求,是法律的根本目的,它关注的是法律结果的公正和合理性,确保法律能够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法律实践中,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应当相互协调,不可偏废。
法律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
法律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密切相关,但在实际操作和法律理解上有所区别。法律形式正义是指法律程序和规则的公正性,它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和平等对待。在形式正义中,法律被视为一种客观、中立和普遍适用的规范体系,无论个人的身份、地位或财富如何,都应受到相同的法律对待。这种正义形式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