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交辞职报告写明公司原因,一个月以后就不上班了,可以仲裁吗?还是递交了辞职书就行,还是必须要公司人事同意才行,目的是要去仲裁,公司太缺德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是书面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仲裁,但有其他争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