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立案三个月开的庭,到现在5个多月了,法院还不给宣判。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能转为普通程序,还有一个月的时间,等,判决后不服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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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3
一般开庭后两个月内出判决。可以联系主审法官询问案件进展,长期不出判决的还可以去法院信访办公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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