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该公司2007年4月30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4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 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材料已验收入库。
(2) 用原材料对外投资,该批材料的成本为41万元,计税价格为50万元。
(3)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16万元,已开出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5.1万元。
(5) 月末盘亏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6) 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2.5万元。
(7) 月末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要求:(1)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2)计算华光公司5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应交的增值税额。
特别是第二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