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欲转一商业步行街挺好的一门市,转让费高点倒不说,我们感觉就是房租还比较合理,当打算签订转让协议的时候,店主告诉我们,房东在外地。总的意思就是不想让房东知道他把房子转让出来了。 他就是随口打了个电话给房东说是自己怀上小宝宝把店铺给他表妹做了。
我们现在担心的是,房东根本不知道或不同意他把铺子转出来给我们,还有最头疼的是房东现在正在办理把这个店铺卖给另外一个人的事情,这样就会出现一个二房东,所以我想我即使和店主签的转让协议如果没有房东在现场也是无效的。对吧!!
店主倒是说,我们的转让协议内容就按他之前跟房东签的协议为依据,如果有什么问题叫我们直接找他,找可以找房东,因为他跟房东之间的合同还在的。
请问这样的事情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