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快七年,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我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工作快七年,(单位有两个名字,法人一个是老板,一个是老板娘)最初有一份和老板公司名称签的合同,但一直没有续签,后来老板那公司的业务基本上不做了,但公司没有注销,主要做老板娘公司名字的业务,但我们一直也没有续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现在我不想在该单位干,主要是福利太差,连社保都不买,我想找些证据留着以后备用,不知道我代表公司和其它单位签的合同的复印件有效吗?

你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至少你与老板曾经签订过一份劳动合同,此后再没有续签,但你与该公司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从七年前进入公司时起计算。
由于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不缴社保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你不想干了可以随时离开,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最多为11个月);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代表公司和其它单位签的合同的复印件(合同上需有你的签字),可以作为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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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7
你赶快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不然过来期限,自认倒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这是你的‘工龄’,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支付2倍工资。我代表公司和其它单位签的合同的复印件有效吗?肯定有用,多一些书面证据好。追问

请问一下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追答

一年。各地有的宽松一些。

追问

请问是离职后一年吗?谢谢。

追答

马上就去。从你知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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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30
去劳动仲裁详细咨询
第3个回答  2011-06-30
你问一二楼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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