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我们一个多月前与一妇女签订购房协议,是通过中介操作的,当时她丈夫未到场,由她为丈夫代签字签订合同,我们交给她两万块钱购房押金,直到昨天我们才获知,她的丈夫已经于几年前死于该房屋内,我们觉得很晦气,就不打算购买该房屋了,这时候房子还没过户,请问我们有权索回我们的2万元押金吗?
她代替一个死人签字,应该是无效的吧?
现在不考虑这个房子能否顺利成交,而且我想不买她的房子,能否以“不能为死人代签字”为由去拒绝承认这份合同?
现在不考虑这个房子能否顺利成交,而且我想不买她的房子,能否以“不能为死人代签字”为由去拒绝承认这份合同?
追答当然可以,在隐瞒了重大事实的前提下,这本身就是一份无效合同。
现在不考虑这个房子能否顺利成交,而且我想不买她的房子,能否以“不能为死人代签字”为由去拒绝承认这份合同?
追答从法律上讲,这房子他自己一个人无权处分。
产权人:她、她的子女、她的公婆。
你说的部分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