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条里面的第三人因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应该由谁承担?
我现在的情况是:
1、某单位为了照顾贫困职工,给与这部分职工单位门面的租赁权(400左右/月)。但是明确规定不得转租和转让,否则收回门面。
2、其中一个职工将他租赁到的门面转租(1220/月)给我,并签了当时他和单位签订时一样的合同,并且只是我和他签的。但是单位并不知道这个门面被转租。
3、现在我租的这个门面被工商限期办理营业执照,但工商不认可这份租赁合同。
4、如果单位知道这个事情,门面将会被单位回收
现在我想问的是:我装修、经营的损失由谁承担,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拖下去导致被工商罚款,责任是谁?三倍于原始房租,合理?
我后面把详细情况描述了下,麻烦您帮我看看
追答你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在未被出租人终止之前是有效的,在这个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出租人,你是次承租人。
那么承租人(你们合同中的出租人)有如下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以上来看,如果因违反了转租的规定,该合同被终止,那么就是承租人违反了第四点,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也就是说因为承租人的故意不告知,导致你们之间的合同不能达到相应的目的,同时造成了你的损失,那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该损失应该是由承租人承担的,也就是你的合同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