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劳动合同纠纷)二审发回重审后,原告是否可以拆诉,让劳动仲裁结果生效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劳动合同纠纷)二审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可以撤诉。原告撤诉裁定书生效后,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即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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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3
应当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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