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留下房子遗产分割问题?高分

简单说:爷爷1年前去世了,爷爷家房产证上还写着爷爷的姓名和他儿子老三的姓名,那么其余儿子能分到一部分遗产吗,能分多少??(爷爷家就只有这个房子值钱,没别的遗产了)要依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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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6个儿子和2个女儿,现爷爷已过世了,奶奶还在,但她有点老年吃呆症。
遗留下一洞平房,二层楼共约100平方米,18年前盖的,现在我们那差不多6000元每平方米,这样房子约
价值60万吧。奶奶家基本没啥现金和别的遗产。
2年前房产证上就只有我爷爷名字,后来爷爷隔壁家儿子老三,嫌自己家小,老吵架问爷爷要了第
二层楼,并在房产证上加了老三自己家儿子的名字。(一层,二层楼一样大)
过了一年爷爷突然去世,这房产证上还写着 我爷爷名字和老三家儿子名字。
若将来我奶奶去世,房子是不是都要归老三家了,老三家可霸道了,想独吞房子,可其余儿子
没法律意识。我的爸爸属于老六。
请问能否通过法律要回一部分遗产,能要回多少,依据什么法律,请详细说说,要可靠。

先谢谢大家

1、你爷爷家房产,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

2、2年前房产证上加了老三自己家儿子的名字,应当理解为你爷爷奶奶将共同财产赠与了老三儿子;

3、由于“房产证上还写着 我爷爷名字和老三家儿子名字”。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和老三儿子共同共有;你爷爷奶奶和老三儿子各50%;

4、你爷爷去世,他名下的25%的房产属于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人有:奶奶和6个儿子和2个女儿,共9人。每人2.77%。

5、房产现在的比例是:你奶奶25%+2.77%、6个儿子和2个女儿每人2.77%、老三儿子50%;

6、当然,以上是理论上的分割比例,如果有的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尽到的赡养义务较多,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7、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http://baike.baidu.com/view/608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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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18
1.房产证上有你爷爷和老三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注明各自占据的份额,法律认定是一人一半的。即你爷爷占有1/2的房产,而你奶奶作为作为你爷爷的妻子,房子是属于婚内财产,她和你爷爷共同占有那1/2房产。即你爷爷个人只有1/4的房产。
2.你爷爷身故后,属于他的那半房产作为遗产,应该如下分配:
(1)平均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你奶奶、6个儿子和2个女儿,即你爷爷占有份额的房产平均分成9份作为遗产分配,每人可以分配到房产的1/36.
(2)你奶奶占有房产的10/36,其他子女占有房产的1/36,老三家加上他自家儿子占有的1/2,共占有房产的19/36.
3.当然如果你奶奶也去世了,那么属于她的10/36房产也会平均分配给各个子女的。
4.前述的分配方案中,默认排除了你爷爷和奶奶的父母还在世的情况。
5.具体法律参考《遗产继承法》。
6.如果想多分房产,还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谁家的孩子对父母进了赡养义务,而另外的子女没有进义务,那可以多分一些。
第2个回答  2011-01-20
这种财产纠纷问题,例子比较多,爷爷虽然写了遗嘱,但是看其是否有见证,是否有效。再次按正常的情况,爷爷去世,另一半财产应该有奶奶、儿子、女儿来分配,爷爷只能分配自己的一半财产,而不能把所有的财产都分给自己给定的某个儿子或其他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5
爷爷名下的房产,原来应属于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但由于两年前产权证加上了爷爷孙子(三儿子的儿子)的名字,使得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变成了三人共同共有,三儿子儿子所得的三分之一产权,变成了爷爷奶奶的赠与所得,故爷爷去世后,房子就不能称其为爷爷的遗产了。
属于爷爷的三分之一房屋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你奶奶、和八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人各得爷爷遗产的1/9,总房产的1/27。当然其中奶奶和三儿子的产权份额最大,占总房产的10/27。
同样,如果奶奶生前未立下遗嘱,则属于奶奶的10/27房屋产权,在奶奶去世后将作为她的遗产,由有继承权的你父亲等八个子女共同继承。
因此,只要你父亲及其他姊妹不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那么,房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成为三儿子个人的。
第4个回答  2011-01-16
首先,房屋产权证登记在您爷爷和老三名下,则房屋属于您爷爷和老三共有的财产,老三的产权部分属于您爷爷的赠与。您爷爷的财产属于其和您奶奶的共同财产。
其次,属于您爷爷的财产份额为房屋总份额的四分之一。
再次,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应当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分割继承,因此您爷爷的财产份额应当由他的六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以及您奶奶九个人平均分割。每人分得三十六分之一。
最后,如果您奶奶也去世,她的财产份额也应当按照继承法由子女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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