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需要公正吗?

现在社会,以防万一,简单说,存款就不说了,大件我的220平居室和奔驰GLS都是婚前的购置的,爸妈的别墅也已经转我的名下,土地证房产证车辆登记什么的都是我的名字,而且都是2013年之前的,这些东西超过600万市值,如果不专门公正,结婚后能按照这些证书的日期都是婚前的而算是婚前财产吗?有法律效益吗?不公正会不会被律师钻空子?另外,如果离婚了,怎么处理。能不告知女方自己去公证吗?
婚姻法对男性不公平,结婚前要有房有车才愿意嫁,结婚后男人得努力赚钱养家,女人的钱自己花,还要侵占男人的,万一离婚还要分一半,我不是还没结婚就发牢骚,本来就是男婚女嫁就是个感情问题,扯进钱了真伤感情,结婚证还没有领,已经被岳母岳父搞得像卖女儿一样,一分钱不出,还要彩礼,还什么十八大件……亲友团要到我老家双飞旅游,花费要我出……为了这种不平等条约已经和我爸妈梁子结下了,我“老婆“当然不说啥,对娘家和她自己有好处,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她的私心,无奈,真有种“全他妈不是好东西”的感叹,这日子真有点过不下去的感觉,不能不考虑好万一。
求律师级人员回答,救人一命!!!这结婚证我真的没信心领。。。。
吐槽的,和事老一类的情感专家请绕行,什么将心比心的估计我老婆还能勉强听进去,说不动岳父岳母。

不需要,婚前财产是你的,婚后还是你的,你的配偶是不能来分割的,不需要去公证,如果去公证也是可以的,不过确实没有这个必要,如房产、汽车等都是有登记的,不好区分的主要是一些首饰啊、古董啊什么的,这些可以需要去公证一下,或者你们签订一个协议,说明某某物品是你的婚前财产就可以了。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追问

您确定不需要公证吗?在财产方面我还需要注意什么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30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书面财产约定,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确定婚前财产范围,这样比较明确,省得以后因婚姻纠纷发生财产争议。
2、财产约定生效的前提是,约定的内容明确具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财产约定就会生效,至于办不办公证手续,由双方自愿选择,当然办理了公证手续的,相对来讲更加保险一些,因为公证员也会事先审查协议内容,并且也会对协议不完善地方提供修改意见。
3、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2个回答  2014-08-01
你好!如果进行公证,可能会伤害到你们夫妻的感情,会为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从法律的角度上分析,公证完全没有必要,你的房子和车子的购买时间已经表明其是你婚前财产了,还有必要进行公证么。此复!追问

您确定不需要公证吗?不是我要伤感情,女方家属真的是占便宜没够,来了我家两趟门口的大发财树搬走了,抢劫一样,连我的钢琴也什么”你放着没用,也就是个摆设,不如给你小舅子,等他学成了你来免费听“,什么东西!!!!真想说脏话。

追答

你好!你可真矛盾,给这婚结的。如果你真不放心,建议还是去公证下,这样你也可以踏实些。此复!

追问

不是放不放心,如果法律上没有空子可钻,不公证也就不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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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3-30

1、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

2、即使一方在婚后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了有形财产,由于这只是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即作为万变不离其宗,故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不需要公证。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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