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两处房产,过世后没有遗嘱,房子该如何分配

老人房子拆迁,有两套房产,给了二儿子和小儿子各一套,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仍是老人的,老人跟着小儿子住,大女儿放弃房子,小儿子说老人过世后房子名字依然是老人的名字,一直传下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老人过世后没有遗嘱没有赠与,房子应该如何分配,不改名字会怎样?

1、关于怎么分配问题,因为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按照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以上人员的权利均等,原则上均分。
2、在本案中,有继承权的有大女儿、二儿子与小儿子,老人家的父母应该也不在了,老人的老伴不知是否还在,如果在,就是上述四人继承,如果不在的话,就是老人的三个孩子继承,因为大女儿已经放弃继承,那么就有两个儿子继承,平分即可,但是并不一定要按照法律来继承,你们也可以协商处理,如房子全部给某个或者一人一套等,都是可以的。
3、关于房产继承改名的问题,最好改名,因为你的这个房子以后可能会转让或者被拆迁,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老人的,你如何去转让,如果去取得拆迁补偿,到时候老人过世时间长了去开这个那个的证明都开不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25
子女有继承权,可以去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

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第2个回答  2014-06-24
老人生前说过这件事情,那么就算是老人的遗嘱,虽然不是书面的,但是口头的也有效。
这个时候就剩下改房证名字的问题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会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一起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遗嘱时,分配是:配偶占房产的二分之一(两处房产都是占各自的二分之一)。剩下的由其它继承人均分。
第4个回答  2014-06-24
办理继承,是首先依照老人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这房子,。
你们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那两位孩子分别继承那两套住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做个公证,
得到公证书,那俩孩子,依法办理继承过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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