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1月入职,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必须按实际工资的一半签订合同,从而少交社保,当时就签了一年。2012年11月期满后没有与我商讨续签的事,我中间问过几次,也提出了工资问题,人事部门就回避,说公司正在调整流程稍后会签,到现在仍然没有与我续签。我的问题是:
1、公司按照实际工资的一半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应该进行赔偿?
2、公司没有续签合同,我如果主动辞职,可不可以得到双倍工资或者经济补偿,还有2013年的年终奖?
3、如果公司此时拿出合同让我签字,我不同意补签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或者经济补偿,还有2013年的年终奖?
4、我近期需要做一个手术,如果因需要休养而辞职,但是没有合同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呢?
5、如果公司坚决不给赔偿怎么办?
急求结果,谢谢!
感谢您的回答,就是说我不能主动提出辞职,可以先休病假,在休病假期间提出仲裁,公司应该赔偿我从2012年11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追答是的。有不明白的地方您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1371759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