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钱,给我打了借据。我不放心,他就把房产证放在我这,说这样就没问题了。 请问这样可以吗?

如题所述

首先,你朋友打的借据只要是真实的,有他的亲笔签名,就是有效的,到时候如果他不还钱可以以此为证据起诉他。
其次,他把房产证放在你这,能说明他有诚意还钱。但是,如果你们是想以此来设定房屋抵押的话,那就有问题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仅仅将房产证交付给你并不发生设定抵押权的法律效力。追问

如果我们双方拿着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多长时间可以办好手续,具体的过程能介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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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2
有了借据 说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的 如果不放心你可以让你的朋友找个担保人 记得签订一份担保合同 房产证放你那你首先要看房产证的真伪 其次要登记
第2个回答  2011-05-22
只要这个朋友知根知底,他给你打了借据就可以了。如果是骗子,名字是假的,那房产证也就可能是假的,那麻烦就大了。
第3个回答  2011-05-22
看你自己的心态 你觉得放心就这样 要是你觉得不放心的话 就找个中间人
第4个回答  2011-05-2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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