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发生纠纷,甲先动手打乙,乙为了不让甲打到自己,便推甲一下,使甲跌倒,轻伤,乙是否构成间接故意?

如乙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要对乙采取取保候审,乙因系外地人,在本地没有人保,且确实无力支付保证金,会不会被刑拘?

互殴过程中致对方人身伤害,本人认为多属于直接故意,如就是简单推一下而没有达到互殴的程度,则为间接故意,属于放任的心理。
鉴定为轻伤则应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立案以后按普通刑事案件处理或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均可。实践中在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或者向公安机关提供担保金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刑事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后立即释放转为取保侯审。即使法院最终判决也多为单处罚金、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缓刑。
公安机关的作法应适当,如抓人后责任人拒交保证金提供自保,那刑事拘留当然合法。追问

公安机关立案以后按普通刑事案件处理或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均可
自诉,公安机关就不以刑事案件处理了?

追答

公安机关立案以后按普通刑事案件处理,当然是按公安-检察-法院这样的程序走下去。
如果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刑事为主,此时公安机关只要移送案件前期材料即可,检察院是不用公诉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3
甲先动手打乙,所以错在甲方。但甲受了伤,乙也有过错。可以酌情赔偿,如4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