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算?

A企业将一批应税消费品交由B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价值100 000元,加工费20 000(不含税)。消费税率10%
请计算B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B企业应缴增值税

  委托加工消费税税额=(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是有一定关系的,在对广泛的有形动产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14类的有形动产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因此联系是
  1,征收范围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子集,一般来说,征收消费税的货物都要征收增值税
2,税基是一样的,都是流转税,都是销售额(以不含增值税,含消费税的金额)为计税基础。

以化妆品为例,某化妆品的零售价是117元,则增值税是[117/(1+17%)]*17%=17
消费税是[117/(1+17%)]*30%=30
区别也是有的
1征收环节上,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大多消费税是单环节征税(金银首饰,卷烟)
2税率上,增值税从率征收;消费税有从率,从价和复合三种征收方式。
3与价格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不会形成税费;消费税是价内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3纳税人上,增值税区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而消费税只区分不同的应税消费品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委托加工中,不用向税务局交,但是支付受托方加工费时,增值税与加工费一起应支付给受托方。
  典型的委托加工,委托方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及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受托方按收取的加工费和代垫的辅助材料合计金额缴纳增值税。委托方在产品收回时不涉及税收,但在产品收回后销售时按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如果委托加工的产品是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则委托方在产品收回时就缴纳消费税。由委托方在产品移交环节代扣代缴。但如果受托方是个体工商业户,则应纳消费税由委托方在产品收回后向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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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5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B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0000+1000)/(1-10%)*10%=1222.22元;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B企业应缴增值税=1000*17%=1700元

B企业应缴增值税=加工收入*17%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适用税率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适用税率
第3个回答  2007-04-28
B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20 000*10%=2000;

B企业(假定是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20 000*17%=3400。
第4个回答  2007-04-28
增值税20000*17%=3400元
消费税,若100000元是市场销售价格,消费税为100000*10%=10000元
若无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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