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1-15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B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0000+1000)/(1-10%)*10%=1222.22元;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B企业应缴增值税=1000*17%=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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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应缴增值税=加工收入*17%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适用税率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适用税率
第3个回答 2007-04-28
B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20 000*10%=2000;
B企业(假定是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20 000*17%=3400。
第4个回答 2007-04-28
增值税20000*17%=3400元
消费税,若100000元是市场销售价格,消费税为100000*10%=10000元
若无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