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时要拿房屋作为抵押, 当不能按时还款时银行就要拍卖房屋来清偿贷款; 但是,被抵押的房屋拍卖后仍然不能偿还贷款时,其余的欠款怎么办?是要继续偿还还是就可以不管了呢? 有没有具体的法规规定,买房合同里面有没有相关的具体条款?现在那么多人买了房,难道就没有在合同里面明确一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