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提前解除.而不用赔偿违约金~!

我在应聘一家单位工作,2007年3月进入试用加培训期间,他们在2007年4.20几号就要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当时他们也没怎么说明详细情况,就让我们签下了名字.还让我们自己写下了900元违约金赔偿.当时因为没仔细了解就签下了合同.现在我在那家单位还没成为正式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拿到手上,请问我现在提前30上交书面报告辞职,是否要向用人单位交纳违约赔偿金.......望清楚劳动合同的朋友帮下忙.我是女生刚进入社会不太清楚劳动合同..
那如果现在还没认证过的,我本人还没有拿到劳动合同.能不用赔偿入辞职吗???

  违约金仅限于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违反禁业限制约定。
  一、违约金范围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禁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和禁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外,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如何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一)不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对象,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二)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对象,并且约定了违约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2
你前3年是否有劳动合同非常重要,否则赔偿的可能性很小。
第2个回答  2007-05-04
你既然已经签字了,说明你对合同条款已经十分清楚了,合同签证与否不是合同强求的,如果你个人要求提前辞职,试用期内的培训费是不用支付的,但违约赔偿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你应得支付,估计到劳动仲裁去,你也得赔偿单位,毕竟劳动合同也是合同,它适用于<合同法>和<劳动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5-04
你说你现在还没成为正式员工,是说现在你还在试用期吗,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交违约金,不过可能要赔用人单位培训的费用
第4个回答  2007-05-04
看来你上当了,如果单位把合同到劳动部门认证后,你要支付违约金,出来乍到好好学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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