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辞职需要向公司赔偿培训费、违约金吗?

最近找到一份工作,签了合同之后,合同有一跳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乙方最少为甲方服务满一年,经双方约定培训违约金为人民币二千元,乙方违反服务期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实际服务分摊支付。”同时在培训前我也签了一份《培训协议》。现在培训了2个星期,是公司的领导为我们讲了公司文化、制度、工作方面的技能培训,我在这里上了3个星期的班,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我想辞职,但是领导跟我说如果现在走了是要赔钱的,可是很多其他新来的员工都是直接走人的,因为以前我把失业证交上去公司了,现在想拿回来,所以才想通过正常的手续尽快解决,不然直接走了算了~

问:(1)现在在试用期如果我要辞职,公司要我赔培训费、违约金什么的,合法吗?(2)以前我签了合同和《培训协议》,是不是表示我要走,这个合同和培训协议就是有效的,我必须要赔完钱才可以走?如果我不赔钱会怎样?
(3)如果公司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办?要去劳动部门告这个公司还是去什么地方申诉?
麻烦大家详细解答,谢谢~

这属于用人单位一般性的入职培训,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而且这种入职培训应该是免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要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提前离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个前提必须是单位出培训费了,并且要有培训费支出的发票,单位实际没有出培训费或者没有培训费发票的,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合同有约定也是无效的,如果单位一定要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确实出钱了并且有培训发票,那么你提前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21
试用期内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
第2个回答  2011-04-21
你公司的这份协议是合法的,因为他的培训课本身具有一定价值。如果你签了协议,现在要走,一定要赔偿的。公司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11-04-21
不需要上交这些费用,可以去劳动局求助。
第4个回答  2011-04-21
(1)现在在试用期如果我要辞职,公司要我赔培训费、违约金什么的,合法吗?
答:合法的。
(2)以前我签了合同和《培训协议》,是不是表示我要走,这个合同和培训协议就是有效的,我必须要赔完钱才可以走?如果我不赔钱会怎样?
答:一般非专业技能型的培训只不过一些公司附加的形式,专业强度不高的话,可以通过协商正常离职,至于违约金,也应该可以不一定就追究足够的数额或其他处理方式。
(3)如果公司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办?要去劳动部门告这个公司还是去什么地方申诉?
答;如果实际培训的东西都是很简单的一些形式,而培训费用过高的话可以去劳动部门咨询,再调解,正常离职再将部分薪资冲抵违约金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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