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只要不是免责条款里的,超过2年的赔。
保险法第十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8
如果2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费不退还,超过2年后出现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给赔付。
第3个回答 2011-04-18
超过2年发生保险事故可以赔付,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4个回答 2011-04-18
若是重大疾病保险不赔 如果在2年前医院有过病史属于带病投保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如果是意外险 职业类别发生变化及时告知保险公司给与理赔如若没有及时告知也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