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未过户,房产证也在自己手中,竟然丧失所有权了?

离婚协议中男方将房子(纯属男方婚前财产)赠予2岁的孩子,但18岁前不予过户,现房产证在男方手中。因孩子小,女方无房,故约定由女方和孩子暂住。当时私下也说好女方再婚后搬出,孩子入学跟男方,因为男方所在城市的教育水平和成长环境比女方好的多。
但离婚后女方就将其父母接来同住,现女方也已再婚,并在外居住,却继续让其父母居住,理由是照顾孩子,并反悔孩子入学不跟男方。
男方无奈上诉要求其父母离开,法院的判决如下:“离婚协议中男方将xxxxxxx住房一套赠予孩子所有。该赠予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虽然现在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赠予合同的效力。故在该赠予合同没有撤销之前,这套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应该是孩子的”。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现在既没有过户,产权证书也没有交付,怎么就丧失所有权了呢?请问各位高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您好~房子你已经赠予你小孩了~因为没成年所以不能过户,虽然产权证书还在你手上,但房子已属于你小孩的个人财产,他成年后过户手续还是办的。现在你小孩子的监护权在女方,所以她可以代管被监护人的房子,你只有拥有了小孩子的监护权才能有权利代管他的房产,也就是小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抚养权现在看样子私下解决的可能性不大了~只能通过法院把抚养权争过来,不过夫妻一场,能和平解决的事最好还是和平解决。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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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1
因为你已经将房子赠与你孩子,所以是有法律效力的。当然你就没有决定权。
其实想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你现在和你前妻打官司,争取抚养权。因为你那里的教育水平还有离婚的约定等,而且你的经济水平感觉应该比你前妻好。你完全可以将抚养权争回来。
既然房子是孩子的,其监护人有权利代为管理孩子名下财产。
如果你有了监护权,你就可以完全将你前妻父母赶出去了!
第2个回答  2011-03-11
那你现在只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了。 你现在的这个赠与合同基本上不可以更改的。还有要证明当初你们的约定,这样对于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更加有益。

参考资料:http://www.gzcentalin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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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3-11
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虽然产权证在你手里,从正常情况理解:你的赠与行为是你的真实意愿,并且因为你的孩子未成年,尚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为了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由你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代为保管。
第4个回答  2011-03-11
没有丧失所有权呀?只是说要补办过户手续而已,过户是必须办的,在房地产交易中,过户才是最终实现真正交易的手段,其它的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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