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还不是你的。
1、公证的赠与书,说明你们之间签订了一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成立了赠与关系。由于合同经过了公证,故赠与人一方不能随便解除。
2、对财产的法律上的权属叫所有权,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要经过登记才能够生效。因此,无论是基于什么原因导致的产权变动,例如买卖、赠与、继承等等,都需要经过变更登记,把原产权人注销后登记到新产权人名下,才算视为发生法律上的所有权变动。
3、因此,你现在的状态,属于合同虽已经签订并生效、但是还没有履行完毕的状态,只有过户到你名下了,才算赠与合同履行完毕。
4、这种状态的风险:由于法律上房子还算赠与人所有,在没有过户给你之前,如果赠与人将房子卖给第三方、或者因为他借钱没还被别人起诉还债而查封房屋,等等,都将导致你得不到房屋,只能追究违约责任。
祝好运!
庄永生律师 (微信公众平台:北京房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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